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应聘人员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历史清楚;
4.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思想过硬。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海外关系复杂,直系亲属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所聘用人员的薪资待遇5000元/月(含单位、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工会费、残保金等费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为转正后的80%。
五、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机考的方式招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人选,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5日8:00-2026年8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再另行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系统网址如下: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6年8月17日18: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6年8月18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8月18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4)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
(5)退役军人的佐证材料;
(6)毕业证书;
(7)学位证书(如有);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9)部队团级以上机关工作证明(如有);
(10)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相关知识,实行百分制计分。
(2)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按同名次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通知时间,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退役军人的佐证材料、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格复审材料。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机考(文档与表格)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4.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军事机关连续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相关资料证明须在报名时提供)。
(四)体检和政审
入围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县级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企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进行政审,政审结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用,补充人员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递补。
(五)录用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予以公示。
(六)聘用和管理
1.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强化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严禁发生失泄密事情。
3.根据工作表现情况,表现不合格予以解聘。
4.若发生失泄密事件,严重失职失责行为,立即解除合同并进行追责。
七、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对象为劳务派遣人员,本次招聘工作属于企业行为,招聘全程接受全社会监督。
2.请报考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讨论后按决定实施。
4.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公示期满后举报的不予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咨询电话:0898-66571756。
监督举报电话:0898-32005266。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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