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6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陵水黎族自治县基层消防力量,根据用人需求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本次计划招录战斗员10名、驾驶员3名,合计1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五)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含)。
(六)学历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与报考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执勤类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文职类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违纪违规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一)战斗员岗位 (10名)
男性,18周岁至28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等工作。
(二)驾驶员岗位 (3名)
男性,18周岁至30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须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主要负责消防车辆驾驶、日常维护保养及灭火救援工作。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退役军人及有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其从事灭火救援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
三、待遇保障
(一)工作模式。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周一全勤,周二至周日工作4天、轮休2天的模式安排轮休。
(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高危补贴、执勤及现场救援补助、高温补贴等构成,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休假。休假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被装。每人每年按标准发放所需被装。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将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发布。
(二)报名工作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现场报名地点: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陵保路7号)
2.报名时间:
2026年9月3日至9月23日,现场报名应在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如报名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人数开考或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点击文末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复印件1份(第一页及本人页);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如驾驶证、退伍证等,无则不附);
(6)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校验。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考核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要求执行。
考试总成绩满分120分,由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分三部分构成。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业务能力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必考科目);②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二选一);③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二选一);④10米×4往返跑或100米跑(二选一)。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3.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摸寻、拖拽,单项有效成绩为2.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招录。
5.考试成绩确认: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按比例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无上述情况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体能成绩相同,以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格检查
1.按照招录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5(向上取整)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拟录对象的人员参加体检,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出具体检合格报告(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24小时内,向大队招录办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初检费由大队统一承担,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六)政治审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报考岗位类别的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按招录计划的110%比例确定参加政治考核对象。主要对招录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赌博贷款、组织煽动以及制作传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重点审查。政审阶段,考生需提供政治审查表(附件2) 点击文末下载,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政治审查不合格人员,进行统一告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示栏、陵水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八)入职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入职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培训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
(九)录用和签订合同
培训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招录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消防招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工作无关。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工作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建设路消防救援大队(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陵保路7号)
咨询电话:0898-83320057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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